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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Nextweekly壹週報

爲什麽要50年後推翻“羅訴韋德案”

【亞利桑那州 Gary 安】

近來美國各地出現大批抗議遊行示威活動,抗議者們堅決反對美國最高法院准備推翻50年前裁定的一項保護女性墮胎權法案,即“羅訴韋德案”。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的影響程度堪稱美國第二次內戰。1972年,德克薩斯州兩個年輕的女權主義者薩拉·威丁頓和林達·科菲,她們試圖挑戰當時的禁止女性墮胎政策。于是她們兩人找到一名希望墮胎的21歲女子,化名爲簡·羅(JaneRoe),並且代表“羅”與當時達拉斯縣的檢察官韋德(Wade)展開一場爭取女性自由墮胎權力的官司。幾經周折,1973年1月22日,美國聯邦高院最後以7比2的表決,確認婦女決定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受到憲法上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規定的保護,這項最高法院的判決,等于承認美國全國各州墮胎的合法化。

“羅訴韋德案”後,墮胎合法化一度導致美國婦女墮胎人數的激增。“羅訴韋德案”給了美國婦女墮胎權,也爲美國社會中的保守派人群與自由派人群之間的矛盾長期激化埋下地雷,更引發以後美國曆史上最爲激烈的辯論。自從墮胎合法化後,支持“生命至上”的反墮胎人士就一直試圖來推翻這一決定。而堅持“選擇至上”擁護墮胎合法化的人士也全力保護這項法案不被推翻。不久前,一份長達98頁,提議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意見草案遭泄露,在美國社會掀起軒然大波。“羅訴韋德案”是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對于女性墮胎權裁決的“裏程碑”案例。若該案被推翻,意味著美國婦女墮胎權近半個世紀的鬥爭可能化爲泡影。接踵而來的許多與女性墮胎法案有關聯的法案都可能一一被推翻。支持墮胎的自由主義者警告說,基于法官阿利托在意見草案中的描述和推理,美國的同性戀婚姻、避孕和其他植根于憲法對隱私的保護權利都有可能同樣受到威脅。

關于支持墮胎和反對墮胎的激辯已經展開,雙方都很難說服對方,按照同理心角度去看雙方的辯論,似乎都有道理,但又都存在矛與盾的關系,支持墮胎與反對墮胎雙方在激辯中對嗆,看上去完全類似中國人所說的,雞同鴨在講話。問題來了,我們無法把人類分成誰是雞,誰是鴨,然後去裁決雞可以墮胎,鴨不可以墮胎,或是鴨可以墮胎,雞不可以墮胎。50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對“羅訴韋德案”的裁決,是給了整個美國各種膚色人種的墮胎自由權,然而美國經過50年的發展,有色人種占比越來越高,白種人占比越來越少,如果按照目前這種移民速度,再加上越來越多的美墨邊界非法移民的湧入,用不了幾十年,美國有色人種將會超過白種人,白種人將成爲少數族裔,也會出現更多的非洲裔、印度裔、亞裔、拉丁裔進入到美國政治階層,並當選爲國會議員,改寫美國國會議員膚色,甚至再被選舉爲美國總統,美國白人至上的社會氛圍,以及國家政策走嚮將會被徹底改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爾·阿利托著手推翻“羅訴韋德案”,其內心深處的訴求就是,不允許白人墮胎,其他族裔可以隨便,以便維持白人長期在美國占有多數族群的目的。

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塞缪爾·阿利托在他的裁定稿中堅稱,“我們認爲‘羅訴韋德案’必須被推翻。”,“現在是把墮胎問題的選擇權交還給各州議會代表的時候,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墮胎權並沒有深植于美國的曆史和傳統中。”大法官阿利托認爲,在美國有相當數量的民衆不支持墮胎合法化,是否允許墮胎,應該由每個州的州議員通過選票來決定。有分析指出,一旦聯邦最高法院否決了“羅訴韋德案”,等于宣布墮胎在全美國是否合法不取決于聯邦法院,而由美國50個州的地方政府和議會來決定。這樣一來美國就會出現有些州墮胎是合法的,有些州墮胎便是違法的。據估計,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之後,至少美國會有26個州即刻立法宣布禁止自由墮胎,其它一些州也會很快跟進,這些州政府和議會將不會再受“羅訴韋德案”的聯邦法律裁定所約束。然而這26個州都是白人居多的州,像加州和紐約州等移民和有色人種居多的地區,即使這些人口大州允許女性墮胎合法化,那也是移民和有色人種墮胎最多的地區,有色人種墮胎越多,有色人種的增長速度也就會放緩,而白人居多的地區不允許墮胎,白人族群就會保持人口緩慢增長,一來一往美國白人就能保持長期維持高比率的人口比例。在美國,真正有錢的富人,尤其是白人,很少有人願意去墮胎的,都是窮人和少數族裔,由于生活艱難,連自己生活都很難維持,一旦意外懷孕,就會考慮墮胎來維持生計和學業。在美國,窮人墮胎的比率,遠高于富人。有色人種的墮胎比率,遠超過白人。在美國,一些白種人居住占多數的州和城市,有色人種是很難在這些州謀生和長期生活,白人族裔居多的州,幾乎都反對墮胎合法化。

大法官阿利托在此時此刻故意泄露出他要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定稿一事並不單純,很多法律界人士懷疑,這份被泄露的裁定稿有可能在特朗普執政時期就已經寫好,甚至會更早時間就已經完稿,問題是,爲什麽偏偏要在這個時候被泄露出來呢?背後的潛台詞恐怕是與美國中期選舉和當前的經濟衰退、通貨膨脹離不開的。“算計”是美國政治運作的特點,不然大法官阿利托也不會管理不好他的法律文件。看來50年前的那七位美國大法官的法學教養,一定不如當下經過新冠病毒洗禮的大法官阿利托更有法律造詣,或許是拜登新任命了一位黑人女大法官,讓其他幾位白人大法官感到被顔色革命了吧?總之,不能理解爲什麽要將50年前判定的法案,而且一直都被美國社會所接受的法律判決,偏偏要在這個時候被翻案。美國新任總統否決前任總統的政策是常事,美國現任大法官否決前任大法官的法律裁決也是常事嗎?政治幹預司法,司法的獨立性何在?政治與司法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監督的作用,早已在一些政客們的玩弄下蕩然無存。美國社會沒有人再去關注美國基礎建設法案去到哪裏了;美國社會沒有人再去重視疫情不斷嚴重,將會給我們生活帶來怎樣的傷害;美國社會沒有人再去處理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會給美國民衆生活帶來多麽沈重的壓力;美國社會更沒有人監督拜登政府花400億美元到俄烏戰場上給美國國內經濟造成的影響,美國社會連嬰兒奶粉斷供都能夠發生,都沒有人關心已經出生嬰兒的生活品質,如今反倒竟有人跳出來拿女人體內的胚胎說事,真是太缺德了。

筆者認爲,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塞缪爾·阿利托寫出否定“羅訴韋德案”的裁定書一事,就是吃飽了飯沒事幹,“撐的”,就算50年前“羅訴韋德案”的裁定給了全美國各州女性墮胎自由權力,讓美國社會女性墮胎率有所提升,可是妳們去問問哪個女人不是遇到特別難處,甚至是被逼到萬不得已的程度,她們才去選擇墮胎的行動。有誰去研究過爲什麽女人要墮胎嗎?什麽原因逼到女人一定要去墮胎呢?美國社會是否有能力幫助這些想要墮胎的女性,了解她們的難言之隱,幫助她們解決困難,打消墮胎的念頭?每個女人都知道,墮胎是對女人的一種羞辱,一個陌生人,把一個個冰冷的器具放到女人的下體裏,然後在裏邊左攪右攪,再用吸管將攪碎的胚胎血和肉,甚至是小軟骨頭吸出來。有些女人因爲墮胎導致後遺症,致使以後懷孕困難,也有一些女人因爲墮胎流血過多讓身體長期處于虛弱狀態,墮胎對女性來說也是一次生死博弈,但凡可能,女人都不會願意去墮胎。女人們要求墮胎的自由權力,並不意味著這些女人們對生命的不尊重,更不意味著她們願意用自己身體的健康做賭注,墮胎的自由權也是人類與地球上所有生命不同的象征,只有動物對自己胚胎沒有選擇權。可以選擇墮胎是人類社會科技進步的體現,人類懂得和掌握墮胎的科技能力,說明人類有能力選擇自身進化的最好方法。爲什麽社會要用墮胎和反墮胎的議題去羞辱女性呢?換一個角度思考,爲什麽大法官們不去推動一項法案,要求男人在沒有想好是否要孩子之前,絕不可以內射,否則一旦懷孕的女性走上墮胎的境地,那個讓她懷孕的男人也必須承擔墮胎的法律責任,這樣不是從根本上解決墮胎和反墮胎之間爭吵嗎?然而事實是,大法官們不可能這樣去做。可是同樣性質的問題,大法官們不能通過法律強制男人做到的事情,爲什麽一定使用法律逼迫女人去做呢?因此,所謂的墮胎合法化,還是墮胎非法化,是在將男人所犯的錯誤,讓女人來承擔,這是不公平的。我們的結論是,世界上最壞的就是那些不負責任的臭男人,更是那些道貌岸然阻止女人墮胎自由權力的僞君子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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